各部门、分公司:
根据《北仑区(开发区)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》(仑政办[2005]22号)和《关于印发宁波市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规定的通知》(甬政发[2010]26号)文件精神,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研究决定重新选聘北仑区(开发区)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专家(以下简称评标专家),具体选聘事项请查看附件。
请各部门、分公司参加选聘的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准备、填写、提交相关资料,并于2013年1月15日下班之前上交综合部郝玉平处。
附件:关于重新选聘北仑区(开发区)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专家的通知及相关表格
综合部
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