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发布《宁波市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、安装及验收实施细则》(试行)的通知
文号:甬建发〔2010〕47号 主题词:城乡建设 太阳能应用△ 细则 通知
各县(市)、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,委属相关单位,各开发建设、建筑设计、审图、施工、监理、质监等单位:
为贯彻《节约能源法》、《可再生能源法》、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》、《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》和《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我委委托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“宁波市太阳能热水系统(器)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研究”专项课题研究。课题承担单位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,结合浙江省《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、安装及验收规范》(DB33/1034-2007),编写了基于宁波市气候特点和建筑特点的《宁波市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、安装及验收实施细则》(试行),经组织专家评审和网上征求意见,现予以批准发布,其编号为2010甬SS-09,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。
该细则由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,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编制单位负责具体解释。